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》,现将我旗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。
(一)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。
1.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;
2.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;
3.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;
4.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;
5.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。
(二)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。
1.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,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,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;
2.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;
3.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;
4.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;
5.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;
6.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。
二、考试报名
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。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、现场审核、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。
(一)网上报名。
网上报名时间:2018年3月23日—4月12日。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(www.cpta.com.cn)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(zg.cpta.com.cn/examfront)。
(二)资格审核。
1.现场审核时间:2018年4月12日—13日(每天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7:00);资格审核时请携带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。
2.报考人员填写完“报名表”后,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,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),经单位核实并签字、盖章,按属地原则集中到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(旗民政局将于4月12日安排工作人员前去统一办理报考人员资格审查,各单位如有需要代为审查者,请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局办公室)。
3.以前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过考试的人员,符合报考条件,且报考级别不变的,无需现场审核,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。以前年度在外省(区市)参加过该项考试的、级别变更的和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。
4.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,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(或严重于二级)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。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,必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。
(三)网上缴费。
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。
助理社会工作师(初级):142元
社会工作师(中级):207元
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,报名后,所有考生须打印报名表交到乌审旗民政局备案,民政局根据情况,统计发放书籍和安排考前培训班次。
三、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
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,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客观题)和社会工作实务(客观题)2个科目,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;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客观题)、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(客观题)和社会工作实务(主观题)3个科目,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。
四、考试时间
(一)助理社会工作师。
2018年6月10日
上午9:00—11: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初级)
下午14:00—16:00社会工作实务(初级)
(二)社会工作师。
2018年6月9日
下午14:00—16: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(中级)
2018年6月10日
上午9:00—11: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(中级)
下午14:00—16:30社会工作实务(中级)
五、应试人员须知
(一)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参加考试,不得携带计算器。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,考后收回。
(二)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专用答题卡首页);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(三)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。
(四)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,均以2017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。
六、考区设置
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。
联系人:陈海霞(民政局社会事务办主任)
联系电话:0477—7212280